卡拉OK版權收費我省開始動真格了。記者從昨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在福州召開的福建說明會上獲悉,5家KTV企業成我省首批因未支付版權使用費而被訴諸法庭的卡拉OK場所。
記者從說明會上獲悉,自2007年啟動版權收費以來,截至目前,我省僅有福州的歡唱、米樂星,以及廈門、泉州的各一家企業,共計4家企業上交版權費,而全省共有逾1500家KTV。
5企業首成被告
說明會上,音集協副總干事陳玉鵬稱,福州5家KTV企業被訴諸法庭是標志性事件。
據介紹,上月中旬,福州樂滿堂音樂世界、好享唱自助KTV、樂酷橙自助式KTV、新冶會俱樂部、大夢敦煌KTV等5家卡拉OK場所,未經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侵權使用《走四方》、《彎彎的月亮》等24首卡拉OK音樂作品和音樂電視作品,被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訴至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同一天,這5家卡拉OK經營場所還被另一權利人———音集協旗下會員單位北京天語同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至福州市中院,訴由同樣是涉嫌侵權播放原告享有著作權的《BEAUTYUPMYLIFE》等共計20首MTV音樂電視作品。兩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從曲庫中刪除侵權作品,并向上述5名被告索賠共達70萬元。目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批案件,并將于近期開庭審理。據稱,此前,相關權利主體對卡拉OK經營場所的侵權訴訟均勝訴。
據了解,這次被告上法庭的5家KTV企業是我省首批因未支付版權使用費而被提起民事訴訟的卡拉OK場所。
業界擔心 有第二個收費主體
記者昨日聯系了上述5家已成被告的KTV企業,但截稿時均未得到回復。福州五四路上一家大型KTV負責人表示,版權費并非國家硬性規定,也沒有職能部門直接參與,目前只是中國音著協、音集協的說法,業內對這種收費權威性普遍存在疑問,所以大家都持觀望態度,等待事態進一步明朗化。
采訪中,有KTV企業負責人稱,他們的核心關注點有三:一是自己交了,別人不交怎么辦;二是尋求更合適的價格;三則擔心企業向音集協上交版權費,但會不會有第二個音集協、第三個音集協跳出來繼續收費。
經營場所 坦陳有點吃力
據了解,若按音集協公布的2009年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計,我省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為9.3元/天·終端(包廂),一個有50個包間的中等規模KTV,每月就要繳納近1.4萬元。“這樣的收費標準可能會讓不少業者感到吃力。”采訪中,有KTV經營業者坦陳。
對此,音集協稱,福建天合受音集協授權,在福建行政區劃內為卡拉OK行業的版權使用費的收取和交付提供服務,對于積極繳納版權使用費的經營業者,會考慮在9.3元/天·終端的標準上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具體的標準今后會陸續制定并出臺。
另據介紹,福建天合本身不收錢,而是由企業直接把費用打到音集協提供的統一賬號上,賬目由音集協、北京天合公司、福建天合三方監管,音集協將按照一定的比例把費用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給各個音樂發行公司,另一部分交給歌曲的詞曲作者。
版權收費 遭遇“分配門”
5月份以來,因國內有歌手稱并未收到音集協的版權費,因而卡拉OK版權收費遭遇“分配門”事件,媒體質疑音集協開展的卡拉OK收費和分配工作。音集協相關負責人對此回應,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卡拉OK歌廳經營中,涉及唱片公司和詞曲作者的放映權、表演權等,而歌手作為表演者,不應直接從卡拉OK歌廳中收取著作權使用費,可以根據其和唱片公司的約定獲取相應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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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海峽都市報